产品特性*** | 是否进口否 |
产地济宁 | 型号粉剂 |
品牌金益菌 | 有效物质含量20% |
产品规格1000克 | 主要用途机体***功能 |
产品名称黄芪粗提物 | 分类其它 |
CAS2001 | 包装规格1*20 |
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鲁饲添(2021)H08295 |
产品特性*** | 是否进口否 |
产地济宁 | 型号粉剂 |
品牌金益菌 | 有效物质含量20% |
产品规格1000克 | 主要用途机体***功能 |
产品名称黄芪粗提物 | 分类其它 |
CAS2001 | 包装规格1*20 |
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鲁饲添(2021)H08295 |
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枯草芽孢杆菌+粪肠球菌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枯草芽孢杆菌+粪肠球菌的术语和定义、产品分类和代号、要求、抽样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签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、保质期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生产或购进的饲料添加剂 枯草芽孢杆菌、粪肠球菌为原料,按照一定的比例与葡萄糖、沸石粉等载体混合而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枯草芽孢杆菌+粪肠球菌产品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***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**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 4789.3 食品安全***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
GB 4789.5 食品安全***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
GB 4789.10 食品安全***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
GB/T 5917.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
GB/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
GB/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GB 10648 饲料标签
GB/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
GB/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
GB/T 13081 饲料中汞的测定
GB/T 13082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
GB/T 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
GB/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
GB/T 13092 饲料中霉菌总数的测定
GB/T 14699.1 饲料 采样
GB/T 17480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酶联***吸附法
GB/T 34224 生物产品中功能性微生物检测
GB/T 20195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
GB/T 26428 饲用微生物制剂中枯草芽孢杆菌的检测
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
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(2005)第75号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《饲料原料目录》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》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3.1杂菌
目标菌以外的菌均视为杂菌。
4 产品分类和代号
产品分类和代号见表1。
表1 产品分类和代号
通用名称 | 产品代号 | 适用动物 |
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枯草芽孢杆菌+粪肠球菌 | Ⅰ型 | 养殖动物 |
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枯草芽孢杆菌+粪肠球菌 | Ⅱ型 | 养殖动物 |
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枯草芽孢杆菌+粪肠球菌 | Ⅲ型 | 养殖动物 |
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枯草芽孢杆菌+粪肠球菌 | Ⅳ型 | 养殖动物 |
5 要求
5.1 原料
应符合《饲料原料目录》和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》的要求。
5.2 感官
淡黄色或浅褐色粉末,色泽均匀一致,无发霉变质、异味。
5.3 水分
水分含量不大于10.0%。
5.4 粉碎粒度
全部通过0.9㎜分析筛,0.6㎜分析筛筛上物不大于10%。
5.5 卫生指标
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。
表2 卫生指标
项目 | 指标 |
总砷(以As计),mg/kg | ≤2.0 |
铅(以Pb计),mg/kg | ≤5.0 |
汞(以Hg计)的允许量,mg/kg | ≤0.1 |
镉(以Cd计)的允许量,mg/kg | ≤2.0 |
氟(以F计) ,mg/kg | ≤1000 |
黄曲霉毒素B1,μg/kg | ≤10.0 |
杂菌率的允许量,% | ≤1.0 |
大肠菌群的允许量,个/kg | ≤1.0×105 |
霉菌总数的允许量,个/kg | <2.0×107 |
沙门氏菌(CFU/25g中) | 不得检出 |
致病菌(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) | 不得检出 |
5.6 技术指标
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。
表3 技术指标
项目 | 指 标 | |||
Ⅰ型 | Ⅱ型 | Ⅲ型 | Ⅳ型 | |
枯草芽孢杆菌,CFU/g | ≥1.0×107 | ≥1.0×108 | ≥5.0×108 | ≥3.0×109 |
粪肠球菌,CFU/g | ≥1.0×107 | ≥1.0×108 | ≥5.0×108 | ≥3.0×109 |
5.7净含量
符合标签标注,偏差符合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
6 抽样
6.1 检验批次
同一配方,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。
6.2 采样
按GB/T 14699.1的规定进行。所采样品有代表性,避免交叉污染。
7 试验方法
7.1 感官
将样品放置在白瓷盘内,在非直射日光、光线充足、无异味的环境中,用眼观的方法观察其色泽、是否有霉变、结块。用鼻嗅的方法检查其气味。
7.2 水分
按GB/T 6435的规定执行。
7.3 粉碎粒度
按GB/T 5917.1的规定执行。
7.4枯草芽孢杆菌
按GB/T 26428的规定执行。
7.5 粪肠球菌
按GB/T 34224的规定执行。
7.6 致病菌
按GB 4789.3、GB 4789.5和GB 4789.10的规定执行。
7.7 大肠菌群
按GB 4789.3的规定执行。
7.8 总砷
方法一:按GB/T 13079的规定执行(仲裁法)。
方法二: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的规定执行。
7.9 铅
方法一:按GB/T 13080的规定执行(仲裁法)。
方法二: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的规定执行。
7.10 汞
按GB/T 13081的规定执行。
7.11 镉
按GB/T 13082的规定执行。
7.12 沙门氏菌
按GB/T 13091的规定执行。
7.13 霉菌总数
按GB/T 13092的规定执行。
7.14 黄曲霉毒素B1
按GB/T 17480的规定执行。
7.15 杂菌率
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样品的杂菌率:
杂菌率(%)=杂菌数/(功能微生物的有效活菌数+杂菌数)×100。
7.16氟
按GB/T 13083的规定执行。
7.17净含量
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。
8 检验规则
8.1 检验分类
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8.2 出厂检验
8.2.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、水分、粉碎粒度、枯草芽孢杆菌活菌数、粪肠球菌活菌数。
8.2.2检验由本企业化验室进行
。
8.2.3检验合格的,签发“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”。
8.3 型式检验
8.4判定规则
8.4.1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规则要求,再从双倍量的包装中抽取样品进行复检,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,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卫生指标中的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,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各项技术指标中的极限数值采用修约值比较法。
8.4.2若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,可由双方协商,或选定法定饲料质检机构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,予以仲裁。
9 标签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
9.1 标签
应按照GB 10648的规定。
9.2 包装
产品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袋或铝箔袋,外包装采用编织袋或纸箱等。
9.3 运输与贮存
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,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,避免受热及日晒雨淋,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。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库房内。
10 保质期
在上述规定的包装贮运条件下,自生产之日起,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。
黄芪粗提物
产品特点:
增强机体***功能,对特异性或非特异性***有促进作用。
2.对干扰系统有明显的刺激作用,能促进机体对抗病毒诱生干扰素的能力,提高及促进机体的***功能,对某些病毒感染有一定的***作用;可促进机体对病毒诱生干扰素的能力,并能促进产生19S抗体的反应;对网状内皮系统的吞噬功能有促进作用。黄芪多糖能使动物脾脏增大,脾内浆细胞增生,促进抗体合成,且能对抗强的松龙等***抑制剂的影响,对体液***功能有促进作用。黄芪还可以提高血浆中cAMP的水平,动物在服用黄芪后血中cAMP、lgM及lgE均有***的增加,从而抑制病毒的繁殖。
3.黄芪多糖可以增强疫苗的***,对疫苗有很好的***效果;
4能增强寄生虫***系统的保护力;
5.促进肝细胞DNA、RNA的合成,增强肝脏解毒能力和肝细胞的保护作用;
6.促进造血***增殖,***白细胞增殖,***白细胞减少症及增加红细胞生成。
理化指标: 项目——指标 粗多糖,%——≥20.0 总砷(以As计),mg/kg——≤10.0 铅(以Pb计)mg/kg——≤40.0 沙门氏菌——不得检出
净重:100克
保质期:2年
贮藏方法:通风干燥处保存
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70882MA3C6A44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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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日期 | 2016-02-02 | 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 | 王金生 |
注册资本 | 1,000万(元) | 注册地址 |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府前东路4号 |
营业期限 | 2016-02-02 至 无固定期限 | 登记机关 |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
经营范围 |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制造;枯草芽孢杆菌、地衣芽孢杆菌、乳酸菌、酵母菌、木霉菌、曲霉菌、微生物食品的制造和销售;生物饲料、生物肥料、水溶肥料、环保产品、水产养殖用品的生产与销售;大量元素水溶肥的生产与销售;环保技术推广、技术咨询;林木种植(不含种苗)及家禽的养殖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(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