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种混合砂浆 | 产地郑州 |
类别砌筑砂浆 | 储存期3个月 |
包装规格50kg |
品种混合砂浆 | 产地郑州 |
类别砌筑砂浆 | 储存期3个月 |
包装规格50kg |
新乡无收缩灌浆料专业生产厂家郑州平原新区。设备预应力灌浆料、通用型灌浆料、加固型灌浆料、环氧型灌浆料。设备预留螺栓孔灌浆料。
灌浆料是以高强度材料作为骨料(如:石英砂、金刚砂等),以水泥、灌浆母料等为介质,辅以高流态、微膨胀、防离析等外加剂(如:减水剂)配制而成。它在施工现场加入一定量的水,搅拌均匀后即可使用。灌浆料具有自流性好,快硬、早强、高强、无收缩、微膨胀;***、无害、不老化、对水质及周围环境***,自密性好、防锈等特点。在施工方面具有质量可靠,降低成本,缩短工期和使用方便等优点。从根本上改变设备底座受力情况,使之均匀地承受设备的全部荷载,从而满足各种机械,电器设备(重型设备高精度磨床)的安装要求。
灌浆料主要用于:地脚螺栓锚固、飞机跑道的抢修、核电设备的固定、路桥工程的加固、机器底座、钢结构与地基怀口、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、栽埋钢筋、混凝土结构加固和改造、旧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治理,机电设备安装,轨道及钢结构安装,静力压桩工程封桩,墙体结构的加厚及漏渗水的修复,各种基础工程的塌陷灌浆以及各种抢修工程等。
1、灌浆施工前应准备搅拌机具、灌浆设备、模板及养护物品。
2、二次灌浆时,模板与设备底座四周的水平距离宜控制在100mm左右;模 板顶部标高应不低于设备底座上表面50mm。
3、混凝土结构改造加固时,模板支护应留有足够的灌浆孔及排气孔,灌浆孔径不小于50mm,间距不超过1000mm。
4、水泥基灌浆材料拌和时,应按照产品要求的用水量加水。宜采用机械拌和。拌和时宜先加入2/3的水拌和约3min,然后加入剩余水量 拌和直至均匀,拌和地点宜靠近灌浆地点。
地脚螺栓锚固灌浆:
地脚螺栓成孔时,螺栓孔壁粗糙,应将孔内清理干净,不得有浮灰、油污等杂质,灌浆前用水浸泡8~12h,清除孔内积炎。
灌浆前应清除地脚螺栓表面的油污和铁锈。
将拌和好的水泥基灌浆材料灌入螺栓孔内时,可根据需要调整螺栓的位置。灌浆过程中严禁振捣,可适当插捣,灌浆结束后不得再次调整螺栓。
设备基础二次灌浆:
灌浆前,应将与灌浆材料接触的设备底板和混凝土基础表面清理干 净,不得有松动的碎石、浮浆、浮灰、油污、蜡质等。灌浆前24h,基础混凝 土表面应充分润湿,灌浆前1h,清除积水。
二次灌浆时,应从一侧进行灌浆,直到从另一侧溢出为止,不得从相对两侧同时进行灌浆。灌浆开始后,必须连续进行,并尽可能缩短灌浆时间。
轨道基础或灌浆距离较长时,视实际工程情况可分段施工,每段长度不应超过5米。如设备底板具有复杂结构,宜采用压力灌浆。
在灌浆过程中严禁振捣,必要时可采用灌浆助推器,助推器沿浆体流动方向的底疗推动灌浆材料,严禁从灌浆层的中、上部推动。
设备基础灌浆完毕后,宜在灌浆料初凝后沿底板边缘向外地人切45° 斜角(如图),如无法进行切边处理的,应在初凝后用抹刀将灌浆层表面压光。
混凝土结构改造和加固灌浆:
水泥基灌浆材料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应充分凿毛。
混凝土结构缺陷修补,应剔除酥松的混凝土并使其露出钢筋,将修补区域边缘切成垂直形状。
灌浆前应清除所有有碎石、粉尘或其它杂物,并湿润基层混凝土表面。
将拌和均匀的灌浆料灌入模板中并适当敲击模板。
灌浆层厚度大于150mm时,应采取相关措施,防止产生温度裂缝。
施工养护措施:
灌浆时,日平均匀温度不应低于5℃,灌浆完毕后裸露部分应及时喷洒养护剂或覆盖塑料薄膜,加盖湿草袋保持湿润。采用塑料薄膜覆盖时,水泥 基灌浆材料的裸露表面应覆盖严密,保持塑料薄膜内有凝结水。灌浆料表面不便浇水时,可喷洒养护剂。
应保持灌浆材料处于湿润状态,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。
当采用快凝快硬型水泥基灌浆材料时,养护措施应根据产品要求的方法执行。
冬季施工,工程对强度增长无特殊要求时,[1]灌浆完毕后裸露部分应及时覆盖塑料薄膜并加盖保温材料。起始养护温度不应低于5℃。在负温度条件养护时不得浇水。
拆模后水泥基灌浆材料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大于20℃时,应采用保温材料覆盖养护。
如环境温度低于水泥基灌浆材料要求的***施工温度或需要加快强度增长时,可采用人工加热养护方式;养护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》JGJ104的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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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478253811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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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日期 | 2005-11-15 | 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 | 庄亚丽 |
注册资本 | 5,000万(元) | 注册地址 | 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87号2号楼13层1单元1315 |
营业期限 | 2005-11-15 至 2055-11-14 | 登记机关 |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
经营范围 | 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;销售建筑材料、保温材料、防水材料、装饰材料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;工程技术咨询;生产制造灌浆材料(仅限分支机构经营);施工总承包;专业承包;劳务分包;加工制造混凝土外加剂(仅限分支机构经营);委托加工混凝土外加剂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