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铁作为一个现代和特殊的交通类广告载体,兼有普通户外交通媒体与室内POP、灯箱媒体的传播特性,其优势是非常明显的。然而,一方面是地铁经济的如火如荼,另一方面地铁广告却显得有些创意不足。
从广告主的角度看,相当部分广告主未能充分认识到地铁的优势。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,越来越多的人在出行时将优先考虑地铁。
从广告公司的角度看,主观上国内广告公司入门门槛低,数量多,水平参差不齐,很多广告公司对地铁这种媒体缺乏研究,自然也就无法为客户进行广告投放了;客观上地铁作为一个新兴媒体,其发展过程比较短,国内广告公司在这方面积累的经验不多。
从地铁媒体自身经营来看,从注重技术到开始关注营销,同样是新手上路。由于地铁运营管理的特殊性,月台内广告在画面更换上需要避开列车运行和调试,造成了业内对地铁媒体的反应速度有些偏见,认为其较其他户外媒体如公交车车身、户外候车亭等来得迟缓。
作为更加直接的表现,地铁广告在地铁文化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。一方面,令人赏心悦目的广告内容广告形式能够美化环境,很好地点缀站台点缀车厢。另一方面,由于地铁环境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,乘客对广告的注意力会大幅上升,在这种情况下,缺乏创意的广告将会引起乘客的逆反、批判心理。
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610104MA6TYMYF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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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日期 | 2016-08-29 | 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 | 苏超 |
注册资本 | 500万(元) | 注册地址 |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云天大厦20层20B |
营业期限 | 2016-08-29 至 无固定期限 | 登记机关 |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|
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餐饮管理;食用农产品零售;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外卖递送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礼仪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服装服饰零售;日用杂品销售;日用品销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酒店管理;物业管理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;小餐饮、小食杂、食品小作坊经营;小餐饮;食品销售;旅游业务;小食杂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