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IP商业运作模式中,相比视觉作品(比如影视、动漫),文学作品对形象和识别度的强化,是天然处于弱势的。读者阅读文字构成的角色形象或价值指向,威海品牌设计,不如直接观影或看漫画来得那么直接。
因此,普遍意义上的文学作品不算是真的IP,公司品牌设计,或者说IP属性比较弱。商业上看,直接将文学作品视为IP具有较高的风险。
其次,假设文学作品有比较完整的价值设定和世界设定(很多没有。后续的IP商业实现中则需要二次创作和规划),那么,依托文学作品实现完整的IP商业,目前的中国市场并没有清晰的思路。
我问过她为何急着转型,至少现有的业务做得有滋有味的情况下。她说,现在的电影商业模式,就像是打劫,来一个片子就劫一个,赚几千万应该没什么问题,做个植入和授权都可以挣钱。但这不是耕田的生态概念,不是一年一年有收成。但是IP商业可以,能像种果树一样去耕耘它。
要一根树,还是一片森林,餐饮品牌设计,李庆用行动作出了好的回答。
运营成熟的IP,《哆啦A梦》
“创造IP,跟运营IP的能力是不同的,这两块我给了自己一个很准确的定位。”
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70502MA3DJWWC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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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日期 | 2017-04-26 | 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 | 霍良勇 |
注册资本 | 300万(元) | 注册地址 |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千佛山路17号万海金地大厦B座1404室 |
营业期限 | 2017-04-26 至 9999-12-31 | 登记机关 | 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
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工业设计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网络技术服务;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软件开发;知识产权服务(专利代理服务除外);商标代理;版权代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电子产品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通讯设备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企业管理咨询;会议及展览服务;办公服务;文艺创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