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作类型平面广告制作 | 制作方式非印刷类 |
使用场所户外广告 | 表现形式壁墙广告 |
制作类型平面广告制作 | 制作方式非印刷类 |
使用场所户外广告 | 表现形式壁墙广告 |
关于喷绘写真分辨率问题 喷绘的图像往往是很大的,应该明白“身在庐山不知庐山真面目”的道理。那喷绘图像也是这样,如果大的画面还用印刷的分辨率,那就要累死电脑了。但是喷绘图像分辨率也没有标准要求,下面是我们成都广告制作公司使用不同尺寸时使用的分辨率,仅供参考:
说明:因为现在的喷绘机多以11.25DPI、22.5DPI、45DPI为输出时的图像要求的,故合理使用图像分辨率可以加快做图速度。
写真一般情况要求72DPI/英寸就可以了,如果图像过与大(如在PS新建图像显示实际尺寸时文件大小超过400M),可以适当的降分辨率,控制在400M以内即可。
企业类型 |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1012255357379XK |
---|---|---|---|
成立日期 | 2010-04-23 | 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 | 李泽兰 |
注册资本 | 1,010万(元) | 注册地址 | 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岷江路8座421号 |
营业期限 | 2010-04-23 至 无固定期限 | 登记机关 |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
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会议及展览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礼仪服务;电子产品销售;显示器件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日用品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;企业形象策划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金属制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;建筑装饰、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建设工程施工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文件、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;建筑劳务分包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